一、依职权保护(主动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不是 “被动等举报”,而是分 “主动保护” 和 “被动保护”,备案与否直接决定企业能享哪种保护,今天我们就来仔细了解一下 “主动保护”。主动保护更像是备案企业专属 “自动拦截”。
二、企业如何获得 “主动保护”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海关总署网站,点击进入:“互联网+海关”—我要办—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进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进行备案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用户注册
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办事入口”,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
2.信息录入
注册系统用户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附件。
3.提交申请
有关备案申请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可成功向海关总署递交申请。在海关总署未进行审核前,用户可以撤回申请,撤回后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4.海关审核
海关总署将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如何办理备案的变更和注销?
知识产权备案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知识产权权利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给他人合法进出口或者海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有关备案,也可以主动撤销有关备案。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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