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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字”新疆精神行为规范
2013-12-06 来源:

    “新疆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新疆的地域体现,这种精神既贯穿于新疆各族人民建设共同家园、创造灿烂地域文化的历史进程,又将成为新疆各族人民把握好现实、开创美好未来的强大精神力量,将不断激励着我们在前进道路上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夺取新胜利。

    “新疆精神”中关键的12个字: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源于对中华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弘扬,源于新疆各族人民在漫长历史长河里的一种文化沉淀,是我们在多年的奋斗发展中孕育出来的宝贵财富,它教育、熏陶、鼓舞和激励着我们描绘共同的幸福愿景,是引导我们创造新的人间奇迹、创造美好生活的动力之源,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新疆精神”是一种力量,它植根于每一个新疆人的心中,表现为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表现为创造“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的伟大实践;“新疆精神”犹如“核聚能”一样,必将不断裂变成巨大的经济创造力、社会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砥柱中流,力挽狂澜。

    “新疆精神”是一个纽带,它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构成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谁也离不开谁、有着共同的归属感的文化基因。这种文化基因“一遇雨露就发芽,一有阳光就灿烂”。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一年来,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实现新疆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伟大实践,已开始全面激活这种文化基因,引导着各族人民树立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激励着各族人民奋力作为的智慧和勇气,鼓舞着各族人民披荆斩棘的斗志和信心。

    越是在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越能显示出“新疆精神”的伟大,越是要与时俱进地不断弘扬“新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