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贸促分会/新疆国际商会法律事务部是新疆贸促分会/新疆国际商会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附设:新疆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疆办事处、中国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新疆贸促分会代表处、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西北区办事处、新疆外商投诉中心法律事务部,并在伊犁州、博州、克州、喀什地区贸促支会设立出证认证签证点,在巴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市设立了出证认证签证代办点和服务点。
秉承新疆贸促分会/新疆国际商会促进新疆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促进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为国内外企业服务的一贯宗旨,新疆贸促分会/新疆国际商会法律事务部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包括出证认证、调解与仲裁、法律顾问和咨询等多项法律服务,以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国内外商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为政府及国家立法机关提供立法建议、扩大企业对外交流、加强国际联系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构建与发展,新疆贸促分会/新疆国际商会商事法律服务业务现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格局,具有了较为明显的品牌优势、项目优势和资源优势,其中出证认证、商事调解与仲裁等法律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区外经贸界颇具影响的业务种类。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帮助我区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将是新疆贸促系统法律工作的重心。我们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强度、对外渠道广的优势,不断拓展为企业服务的范围和层面,开辟新的服务领域,积极帮助我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继续加强对外联系,帮助国外企业了解我区市场、政策及经贸法律状况,为促进我区经济贸易健康发展做出更大努力。
商事仲裁
根据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签订的仲裁条款,受理、移交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钦州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有效、快捷地解决国际商事争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于1956年成立,2000年,仲裁委员会同时起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名称。 该会以仲裁和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经济贸易争议。
该会总会设在北京,在上海和深圳设有分会,并根据业务发展设有办事处。2004年,新疆办事处成立,其工作职责包括:
1、 从事仲裁宣传和仲裁协议的推广;
2、 开展仲裁调研、收集有关仲裁信息;
3、 提供仲裁咨询;
4、 就近接受仲裁申请书并转交仲裁委员会立案;
5、 协助仲裁委员会安排在新疆境的开庭事宜;
6、 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我会会员企业在订立商事合同时,建议约定以下内容作为仲裁条款,以便在商事合同发生争议后我会调解与仲裁中心能够及时、快捷、公证进行解决:
凡因本合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应提交新疆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中心调解。调解不成,提交由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开庭地点乌鲁木齐,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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